凉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上下联动制度
一、为切实推进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区盟《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二、对一些群众关心的事项、热点问题,在县政府公开的同时,乡镇政府必须同时公开,如群众要求,同时应在村委会公开。
三、县、乡镇、部门村委会联动公开的事项包括:
1、事关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其实施、落实情况。
2、当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目标、时限、责任人、进度及完成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数额、资金来源、到位和支出情况,以及工程的实施情况。
4、大额度资金审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5、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
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7、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受理事项的办结情况,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和由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检举控告和查处情况。
8、一定时期内群众关注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上下联动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1、真实公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开、公正。
2、依法公开的原则。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3、便民利民的原则。公开的方式、时间等要力求方便群众,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
4、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上下联动的公开方式。公开的基本方式为在县、乡镇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栏及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内公开。但应针对所公开的内容和各乡镇、各部门及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召开会议、创办政务公简报、下发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
六、上下联动公开的时间要求: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着工作的进展变化情况随时公布。
七、上下联动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向县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而且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八、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凉城县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