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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凉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说明: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县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办法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  研究制定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  研究制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定改革的实施方案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县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建立和完善及公务员制度入轨后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年度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奖惩、培训教育、工资福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审批备案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评审和申报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与意见,并组织实施。加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培育和指导人才市场建设。

•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和协调。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审批管理,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登记的申报和审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

•  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的仲裁工作,接待、处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

•  按照国家、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条例、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研究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查处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制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办法;对社保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保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股、工资福利股、劳动股

办公室电话: 4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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