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我县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家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对县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依法独立进行社会审计的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进行任期责任审计监督。
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