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措施办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研究制定凉城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文物保护、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负责全县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地面电视、文化市场、文献图书、文物等管理工作。
研究探索文化、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渠道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承办县委、政府和市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办公室、文化广播电视监察室